遵照我院校园管理规定,和院领导的指示,从2014年3月3号起未按指定车位乱停乱放的车辆,将按照校园管理规定通报批评处罚。情节严重,不听劝阻者将上报学院,扣除相关系处室考评分数。现将我院所设停车车位公布如下:
机动车停放车位:
(1)行政楼地下车库。
(2)实训楼地下车库。
(3)一号和二号教学楼中间位置。
(4)西围墙内停车区。
非机动车停放车位:
(1)四号、五号、六号教学楼非机动车车库。
(2)西围墙内,电工房南非机动车车库。
(3)行政楼地下车库非机动车停车区。
(4)实训楼地下车库非机动车停放区。
院办、保卫处
2014.3.3
上一条:关于征订2014年图书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申报2014年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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