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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2018年度中原文化名家人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08日 作者:科研外事处 点击:[]

学院各部门:

按照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等9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实施河南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中原千人计划”的通知》(豫组通〔2017〕44号)精神,现就中原文化名家推荐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关于人才工作的指示要求,坚持党管人才、德才兼备的原则,着眼于人才潜力培养和战略性开发,根据宣传思想文化人才队伍实际,严格条件标准和推选程序,健全优中选优评选机制,充分体现民主公开、公平公正,切实把品德优秀、专业能力出类拔萃、综合素质全面、有培养潜力的优秀高层次人才遴选出来,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河南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二、目标任务

按照省人才办的部署,从2017年起,用5-10年左右时间,有计划、有重点地遴选支持100名左右中原文化名家,加大培养支持力度,为人才多出成果、快出成果,打造高素质宣传思想文化人才队伍创造条件;为繁荣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加快构筑全国重要的文化高地提供支撑。

三、推荐选拔范围

在全省宣传思想文化领域从事教学科研、新闻宣传、出版传媒、创作表演、经营管理等工作的人才,可被推荐为中原文化名家人选。推荐的范围主要是理论、新闻、出版、文艺、文化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优秀业务人才,注重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第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中推荐人选,公务员一般不作为人选推荐。各界别具体推荐范围如下:

1.理论界。主要包括高等院校,各级社会科学院(所)、社科联,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各级党委政府部门所属的理论研究机构,各级党委讲师团、党报党刊理论部门、理论期刊社,其他单位所属理论研究机构,部门和行业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以及其他理论单位或部门中从事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研究、编辑、翻译、管理、宣传等工作的人员。

2.新闻界。主要包括报社、通讯社、广播电视台及所属新闻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机构,广播电视传输覆盖单位,以及其他新闻宣传单位或部门中从事新闻采访、编辑、评论、播音、主持等工作的人员。

3.出版界。主要包括出版传媒集团、图书出版单位、期刊出版单位、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数字出版单位,以及其他出版单位或部门中从事出版编辑印刷、复制、发行等工作人员。

4.文艺界。主要包括文艺表演团体、场馆、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艺术教育机构、文化艺术研究机构、文物保护管理和科研机构、文物商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含电视剧制作发行)、电影创作生产单位、电影发行放映单位(电影院、院线公司),以及其他文化艺术单位或部门中从事文艺创作表演、理论评论、展览展示、传承保护等工作的人员。

5.文化经营管理。主要包括文化企事业单位中在经营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一般从事文化经营管理岗位工作5年以上。

四、人选条件要求

推荐为中原文化名家人选,应符合经下条件: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作风正派,德艺双馨,有开拓创新精神。

3.学术水平高,业务成就显著,有本领域公认的代表性作品及其他有影响的重要成果,为推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文化艺术等事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知名度高,社会影响大;在组织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经营管理或社会文化活动,推动国际文化交流合作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绩;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核心技术或运用现代科技推动文化创新、产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4. 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和正高级职称,同等条件下,省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四个一批”人才人选优先推荐。

5.已入选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的不得申报,申报人不得在同一年度申报“中原千人计划”其他类别的项目。

五、推荐办法

今年计划遴选10名,推荐人选60名左右。

省直有关单位负责组织所属单位进行推荐;各省辖市党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属地相关单位进行推荐;郑州大学、河南大学、省委党校由校党委负责推荐。各推荐单位的推荐名额为2名。

六、纪律和监督

1.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评选工作中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操作,不准弄虚作假,不准替人说情、打招呼、搞拉票等;要层层把关、层层负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严格遵守保密规定。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准为任何推荐申报单位或个人打听入围情况,不准泄露评审专家名单、专家评审意见、专家投票或打分结果、会议研究情况等。

3.加强全过程监督。把严格监督贯穿人才评选全过程,强化责任追究,对评选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责任和个人责任。

七、推荐材料要求:

推荐材料包括人选推荐表及附件材料、推荐人选简要情况表、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报送材料时,需报送纸质材料3份和电子文档1份(刻录光盘报送)。纸质材料用A4纸打印,每位人选的推荐表及附件材料合并装订。

附件材料包括:

1.附件材料目录;

2.身份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的证书或证明复印件;

3.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4.推荐表中列举的代表性著作或作品封面、目录复印件,1—3篇重要论文的全文及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复印件;

5.个人简介材料。

八、申报截止时间:2018年5月16日

科研外事处

2018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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