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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第二届开封文化奖章评选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24日 作者: 点击:[]

关于《第二届开封文化奖章评选工作方案》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根据《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开封文化奖章的决定》(汴政〔2015〕69号)文件精神,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展第二届开封文化奖章授予对象评选活动。《第二届开封文化奖章评选工作方案》在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请组织好本部门推荐工作。

一、参评条件

授予对象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开封市文化建设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提升开封文化影响力、竞争力、辐射力的杰出人才;

2.在文化建设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开封籍人士。

二、参评类别

作家、戏剧家、书法家、美术家、电影家、电视家、摄影家、音乐家、舞蹈家、杂技家、曲艺家、民间文艺家、社会文化学者(指在开封历史文化、城市人文研究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文化名人)、旅游业和文创业领头人、文物专家、文博专家、收藏专家、菊花文化专家和菊花名城建设的主要推动者、优秀非遗传承人和优秀工艺美术品产业的代表人(包括汴绣、木版年画、官瓷、灯笼、盘鼓、剪纸等民间工艺门类)、在历史文化名城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家、从开封走出去的文化名人、其他类别。

三、评选程序

评选活动分4个阶段进行。

1.动员推荐阶段(2018年8月6日至8月29日)。推荐方式分为组织推荐、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各县(区)委宣传部,市直各单位按评选条件向活动组委会推荐候选人,每个县区和宣传文化系统单位推荐名额分别为3名,其他单位推荐名额分别为1名。市属各平面媒体发布评选活动公告,公布评选条件和推荐方式,接受群众推荐、个人自荐。开封广播电视台制作宣传片,对评选推荐事宜进行高密度宣传。市属媒体“两微一端”开设活动专题,积极开展宣传推介。在全社会广泛宣传,调动文化杰出人士和广大群众参与评选和推荐的积极性。

2.公示投票阶段(2018年9月3日至9月17日)。组委会根据组织推荐、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情况,对所推荐的人选进行初评,评出20名提名人选,市属主要平面媒体整版刊发候选人事迹材料,公布投票方式(网络投票、客户端投票、纸质选票投票),吸引广大群众参与投票。同时,开封网、开封日报掌上开封客户端等新媒体开通投票平台并在活动专题中刊发候选人事迹。

3.评审阶段(2018年9月25日至10月31日)。组成评审委员会(名单附后),对提名人选通过讨论、投票等环节进行评审。开封市建设国际文化旅游名城指挥部例会对评审结果进行最后研究审定。

4.表彰宣传阶段(2018年11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组织举办第二届开封文化奖章颁奖仪式,向社会公布评选结果。活动组委会组织中央、河南省及市属各媒体对第二届开封文化奖章获得者的先进事迹进行广泛深入宣传。

四、工作要求

各部门和个人推荐第二届开封文化奖章授予对象要上报1000字以内事迹材料,一式3份,统一使用A4纸正反打印。认真填写《第二届开封文化奖章申报登记表》一式3份。各单位事迹材料和申报登记表审核、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办公楼组织宣传部117办公室,同时以电子文档形式发至邮kfwhyszyxyxcb@126.com(报名截止至8月28日,凡逾期不报者视为放弃)。联系人: 杨承武 联系电话:13111110630。

组织宣传部

2018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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