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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思想政治教育)的通知

【来源:科研规划处 | 发布日期:2019-11-28 | 作者: 】

学校各部门: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和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加强和改进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深化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科学研究,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豫教高〔2019〕787号)精神,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教办思政〔2019〕464号文件要求,2019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思想政治教育)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思想政治教育和人才培养改革重大命题,以高水平、高质量的教研成果指导教学改革实践,培育一批优秀教学成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人应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和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工作部署上不折不扣,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项目申报人热爱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遵循思想政治工作规律,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不断拓展工作途径,努力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政策水平,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工作积极主动并取得显著成绩,得到师生广泛认同。

    3项目申报人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门人员,鼓励支持一线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申报。校级领导不作为申报负责人。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有丰富的教学实践经历和较高的理论水平。项目主要成员必须直接参加项目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

    4.全国(全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同时参加全国高校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决赛并获奖选手,单列指标申报。已经获批2019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支持立项建设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此次不再申报。

    5.项目选题应依据中央和省委关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系列安排部署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9〕47号),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选择具有较高理论与实践价值、富有创新性、致力于研究和解决思想政治工作过程中面临的关键问题,选题应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选题可参照项目指南(附件1),也可在项目指南下自行选择题目申报,自选题目应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指引下,紧密贴合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实际,尤其是思想政治工作一线面临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6.项目选题应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较强的研究力量。学校在经费和条件保障等方面有保证。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设计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

    三、立项办法

    (一)立项范围。省级教改项目立项范围为全省高等学校。已列入教育部、全国或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省教育厅、省级以上教育科学研究机构、学会及其他单位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不得再申报;在研尚未结项的省级教改项目主持人不得重复申报。

    (二)立项数量。2019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思想政治教育)计划立项数量50项。

    (三)申报名额。87978797威尼斯老品牌申报名额不超过1项。项目主持人和主要成员限主持1项或参与2项教改项目,项目成员数量(含主持人)限8人。

    四、项目评审及管理

 (一)专家评审。省教育厅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以会议评审方式确定立项名单。评审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遴选。

 (二)立项公布。省教育厅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对省级思想政治教育教改项目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拟立项的省级思想政治工作教改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省教育厅批准公布。

 (三)项目管理。省级思想政治教育教改项目周期一般为2年,特殊情况经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可适当延长,但不超过3年。省教育厅对省级教改项目给予经费资助,学校按不低于1∶1的比例给予配套经费支持,用于项目调研、学术交流、实践应用、成果推广等,保证项目顺利完成。

    五、申报要求

    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12月3日。

    须报送的材料包括:

    1.《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思想政治教育)立项申请书》(附件2)一式3份及电子稿。

    2.相关证明材料:项目主持人和主要参加人员近年来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主要成果,包括与项目有关方面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正式出版或发表的论著目录及论著复印件(1式3份,按序装订成册)。

    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申报材料严禁弄虚作假,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取消立项资格。

 

                     科研规划处

                     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