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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文明班集体、文明学生的通知

【来源:关于评选文明班集体、文明学生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9-12-18 】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持续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第26次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和价值导向作用,推动学校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为开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出贡献。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2019年度文明班集体和文明学生的评选工作。

现将本次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文明班集体条件

1.班干部队伍政治思想素质好,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学生,工作认真负责。

2.全班同学朝气蓬勃,积极上进,关心集体,爱护公物,文明礼貌,尊敬师长,团结互助,班风好。

3.班级学生学习风气浓厚,全班学生成绩突出,考试无作弊现象。

4.班级学生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课堂秩序好,无违法违纪现象,无学生受校纪处分。

5.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科技活动和课外活动,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

(二)文明学生条件

1.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爱祖国、爱人民、爱科学、爱劳动、爱社会主义。

2.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模范执行学生守则,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语言文明,礼貌待人,诚实勇敢;遵纪守法,见义勇为,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热爱集体,热心为他人服务。

3.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勤奋努力,成绩优良。

4.具有健康的体魄,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

二、评选比例

文明班集体占全校班级总数的20%,文明学生占全校学生的20%。各院部推荐名额见附件。

三、有关要求

1.文明班集体:各院部将所推荐的文明班集体名单和班级工作总结于2019年12月31日前报送学生处。

2.文明学生:各院部将所推荐的文明学生名单和《文明学生登记表》于2019年12月31日前报送学生处(同时将“文明学生名单”电子版发送到xsc2115786@163.com)。

3.各院部要以本次评选推荐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创建省级高水平职业学校贡献智慧和力量。

学生处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