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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寓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来源:学生公寓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 发布日期:2024-05-06 】

为了加强学生公寓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公寓住宿学生自身及公私财物的安全,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防范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结合我院学生宿舍楼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贯彻学校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把消防安全作为重要大事来抓,对学生公寓住宿学生进行必要的消防法规、防火安全培训和教育。

二、学生公寓工作人员必须把做好防火安全作为主要工作内容,定期对公寓内所有房间及公共部位逐一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纠正和处理。

三、非本公寓住宿人员禁止进入楼内,不得允许他人借宿、留宿他人。如有特殊情况要进楼的外来人员,需经管理人员同意并履行相关登记手续后,方可入内。

四、严禁学生在公寓楼内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严禁在公寓内使用明火,不得焚烧纸张和杂物,不得使用有明火的器具。

五、要使用有合格标志的电源插座,严禁使用转换插座,电源周围不准堆放杂物。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快、电热杯、电热毯、取暖器等电热器具、非安全器具及未经管理部门批准的功率大于200瓦的其他电器设备。严禁乱拉电线,电线不准穿过床铺。

六、个人所有的微型充电设施或电脑,严禁在无人情况下使用。

七、公寓楼内请勿吸烟,严禁躺在床铺上吸烟,严禁乱丢烟蒂,乱弹烟灰。

八、公寓内的生活垃圾和杂物应及时清除,自带下楼,不得乱堆乱放。

九、楼道和安全通道严禁堆放物品及自行车,更不能挪作他用,应时刻保持通道畅通。

十、公寓内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应定点、定位存放,任何人都不得随意挪动和损坏。

十一、每一位住宿学生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制止违反消防安全法规的行为、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十二、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学生公寓全体工作人员都应做到“四懂”“四会”:懂得火灾的危害性、懂得火灾的预防措施、懂得火灾的扑救方法、懂得火灾的逃生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

初等教育学院

2024年4月15日